非持有環境用藥許可證、環境用藥販售業或病媒防治業許可執照者,不可為環境用藥廣告。 相關法規刑責 1、無相關執照或證照而為環境用藥廣告或販售者者,依「環境用藥管理法第四十六條,第四十八條」可處於不同刑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