藥品、醫療器材:衛生署認為利用網路販售藥品或醫療器材與實體通路有不同
,而目網路商店因屬虛擬空間,無法滿足藥商
營業場所之定義,不論您是否具有相關的執照或是證照,都禁止在網路上販售任何種類的藥品或醫療器材,但不具度數的眼
鏡則不在此禁止範圍內。
動物處方:相關用藥需要專業的動物醫師及藥劑師來判定,任意販賣者有草菅動物生命之嫌,為避免動物用藥品之非法濫用
,故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動植物防疫檢疫局不同意動物用藥品販賣業者於網路上販售動物用藥品。
相關法規刑責
1、製造或輸入偽藥或禁藥者,處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一千萬元以下罰金。
2、明知為偽藥或禁藥,而販賣、供應、調劑、運送、寄藏、牙保、轉讓或意圖販賣而陳列者,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
2、科新臺幣五百萬元以下罰金。
2、
3、非藥商而為藥物廣告:處新臺幣二十萬元以上五百萬元以下罰鍰。
4、無相關執照或證照而為環境用藥廣告者,依環境用藥管理法第四十六條,第四十八條可處於不同刑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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